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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摘要 工傷索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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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眼因工永久受損的僱員索償

HCPI 1083/2015

李先生於2016年任職裝修學徒。意外當日,他應僱主要求,在木梯上切割過長的電燈路軌,事前他曾檢查由判頭提供的電動磨機切割器,並已戴上自備的安全眼罩,但在操作機器進行切割時,切割器內的切割碟突然爆裂,其碎片飛出,衝力彈中李先生的左眼眼角,眼罩亦告損毀。李先生即時關上機器,並到律敦治醫院急症室求診。經醫生診斷後,李先生被證實左眼視網膜脫落,黃斑點細胞全部嚴重腐爛及壞死。其後他被轉介往東華東院,接受手術換上人工晶體、修補視網膜及以激光修復黃斑點細胞。

意外發生前,李先生為家中主要經濟支柱。意外後其左眼視力永久受損,同時被確診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後群,需要重新適應日常生活。李先生因是次意外,耗盡自身積蓄以治療眼疾,亦因此永久地部份喪失工作能力,無法再從事裝修工作,對其經濟收入有嚴重影響。

根據香港法例第282章《僱傭補償條例》第9、10及10A條

如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引致身體受傷,令其永久地部份喪失工作能力,或令其暫時喪失工作能力,其僱主須負有支付該項損傷的醫療費用的責任。「永久地部份喪失工作能力」包括不同程度的永久身體傷殘,而該一項或多項傷殘視乎情況,依照法例判斷受傷僱員喪失工作能力及賺取收入能力的程度。若該僱員被判永久地部份喪失工作能力,僱主須依法例支付若干賠償。

本行於2016年接獲李先生的個案後,搜集相關的醫療報告及勞工處紀錄,並入稟法庭,要求李先生的判頭及僱主按照法例,支付醫療費用及相關補償。最終僱主提出港幣1,135,492.00的賠償方案,雙方於2017年達成和解。